白玉铃铛

你可以叫我铃铛。
一整个世界的花都送给你。

普通的告白

  

        这是一封普通的告白。回忆向,文评向。献给米米太太。呃如果太太不喜欢被叫米米那我......
  
  再改qmq。
  
  
  
  
  亲友说,喜欢一个人,啥玩意儿都学她。在理,我决定学着太太的风格写这个告白。
  
  亲友又言,喜欢一个人,就是故意欺负她,显得在乎。很好,有少女漫的feel,带感。
  
  所以太太喜欢喻黄,我就以京腔来侃罢。(O_o:wtf??!
  
  啰嗦,一百来字儿没进正题,也是nb。没办法,太喜欢了,胡诌也能逼叨逼叨一千字。
  
  不过太太喜欢黄少天,黄少天喜欢直球,那我也得明白说话。
  
  米米太太,我喜欢你。
  
  嘿嘿,想叫米米好久了,终于得偿所愿,爽。重要的事情说一遍,喜欢的人能听见。
  
  好,不扯别的。说文,说文。
  
  当年《全职高手》红遍大江南北,如一阵改革开放的新风吹开解放区的阴云,老百姓今个儿真呀真高兴。周围的人不约而同地跳了深坑。
  
  我也......高贵冷艳,不为所动。哼,那么长,谁看啊。
  
  啪。
  
  一巴掌。
  
  懵逼了吧,谁让我说立flag小能手。
  
  扯远了。第一次接触全职高手,是在LOFTER。真的这个地方real魔性,我只是随便看看,就看到了《空烬》。
  
  啊,这是前世的五百次回眸,这是命定的轮回相遇,这是上天的旨意。
  
  说正经的,这一篇非常喜欢,初心这种东西我不见得稀罕,但至少有。吸引我的,首先是叙事风格,不算成熟完美的文笔,但却特殊地吸引人。细腻和大气都淋漓尽致,,自成一家的感觉,流畅自然,一气呵成。借用一个圈外朋友的话,就是“文章自然为好,华丽为佳,流畅为最。”里面我最喜欢的一处,具体遣词记不太清了,大概是说黄少天与喻文州一同出任务,黄少天扒着喻文州问能不能亲他。这样的黄少天突然令我心动,不用话唠,不要傻气,就水到渠成。想到这里我突然难过,本来想贴上原文的。怜爱自己30s都不够,嘤。
  
  看完《空烬》我强行补完《全职高手》又回去看了一遍。哇,好好看。这个时候我就关注米米太太了,不过那时还早,米米太太也不是最重要的一个。
  
  再看到就是《与共》了。说实在的,常看常新。就像太太对《春光乍泄》的评价一样。为了这本书我补了《白玉老虎》,特意去了解了一下第二人格,顺便学了几句德文和意大利文,最后去把哥哥的歌听了一遍。其中最喜欢的地方,可能和别人不太一样但我确实是为了它而悸动。一是黄少天演赵无忌那一段,二是孙哲平演《长安长安》那一段。谈恋爱的黏黏腻腻实在是见得多了所以不足为奇,而这种傲然恢宏有细腻的描写真的太完美了,深刻地戳中了我的点。“少年意气与春争”,我头一次为自己喜欢的一对儿感到自豪。能遇见他们,喜欢上他们,真是太好了。因为实在太好了,所以借别人的一句话来评价“那是一个可触碰的世界。”我相信平行世界里会有那么一群人的悲欢离合,嬉笑怒骂。他们向阳光璀璨处跑去,而我不必探寻。
  
  《与共》在我看来是长篇同人文无与伦比的美丽。在这之后,我补完了《暗涌》。哎呦,这篇实在是一大口玻璃渣子。剧情我不说了,因为大部分卧底警匪文好像都差不多,但是这篇的细节和情感处理实在到位。这篇文我看了一遍不敢看第二遍,最开始的情感纯粹干净,在太太的笔下娓娓道来,缠绵悱恻。看完了之后,我想了好几天。这个结局,怪谁呢?黄少天,喻文州,还是张新杰,或局长?都不是,这篇文透出了深深的无奈,每每想起我都会压抑。还是之前说的——“水到渠成”,大概就是这样。而对角色的爱意使我们更加容易共鸣,那一口玻璃渣子也更疼,虽然看起来自然而然地该吃下去。不管怎么样,相思是一件很美的事。
  
  之后去补了《长风》,不细说,古风文笔我刚刚已经盛赞过了。这是这一篇与《与共》稍有不同,这篇更为轻巧,但也更为凌厉。大概一个是重剑,一个是光剑。《ewig》,带点欧风的,一句话评价“浮生咫尺千山路”,轻缓的节奏,大概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吧。
  
  短篇就不一一说了,我最喜欢的那个短篇太太好像删了。死了都要爱也不说了,写完再侃。叶莫......见仁见智吧,我一个吃叶王怕意见偏颇。
  
  再说说太太最吸引我的地方。其实已经说过几遍了,自然。自然,靠的就是对人物性格的把握。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太太对人物的描写。黄少天,他整个人都是亮堂堂的,一剑霜寒十九州。喻文州,坚定冷静,不是千篇一律的苏苏苏,但是妥帖沉稳。李轩吴语策,呃,大嫂好帅,大哥真萌。林敬言方锐,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呀~~孙哲平张佳乐,一个流浪者和他的吉普赛女郎(?),周泽楷,盛世美颜天然黑。唐昊,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。啊大概是女汉子设定。(唐昊:ntm?!
  
  好啦,下面摘一段最喜欢的。
  
  
  
 

张新杰端着手里的茶杯,轻轻一吹:“我知道你一定想走了。”

只是简单的一个动作,一股洞察人世的豁达感油然而生,陈一微笑,张新杰在还原人物方面果真是很有灵气,他很懂得如何利用动作来表达剧本里所没有呈现的气质。

黄少天站起来,背对着张新杰,手指有意无意地搭在腰间的剑柄上。

张新杰说:“我想你一定会到九华山去。”

黄少天轻巧地转身,剑穗轻轻摇晃,目光坚定而无畏:“我一定会去。”

张新杰微笑,依旧淡定:“"九华山南望陵阳西朝秋浦北接五溪大通东际双龙峰口,峰之得名者四十有八,还有二源十四五洞十一岭十八泉,是个很大很大的地方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“那么你为什么不问他要到那里去?”

黄少天突然一笑,轻轻挑眉,他向前迈了几步,继续他刚才的向前走的动作,走出去几步,他忽然转过头来,眉目舒展:“我不想问。”

原台词绝对是“我不必问”,张新杰记得很清楚,黄少天突然改了一个字,意思就不一样了,不想和不必完全是两个意思,张新杰以为陈一肯定会喊卡,却没想到陈一完全没有反应。

“你能找得到他。”张新杰说。

“我……找不到。”黄少天故意一顿,甚至脸上浮现出一个潇洒的微笑,他的表演自此彻底脱离古龙的原著气质,赵无忌面对萧东楼时几乎全是机械的对话展示,并没有表述是怎样的气势,张新杰以最小的风险来演绎萧东楼,而黄少天却用了自己的理解,以最大的风险,突然将整段戏拉偏了整个轨道。

不光是陈一觉得有趣,张新杰更是一愣。

故作高深,其实有点害怕,但是心内无比骄傲。哪怕见到了萧东楼与僵的厉害,赵无忌的气质仍然是应该符他的名字的,无所畏惧,百无禁忌,他脾气算不得好,到这个时候仍然是这样的,古龙在这段的最后写道:“他要走的时候,很少有人能拦得住他,几乎从来没有人能拦得住他。”

黄少天在初看原著的时候看这句话看了很久,他当时就这样认为,赵无忌那时候就是个公子哥,初入江湖凭着的是一腔愤怒和复仇的决心,然而,他还不是地地道道的江湖人,他之于江湖仍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看客,在这样风云诡谲的江湖,稚嫩得像个笑话,即便是萧东楼和司空晓风说他聪明。

黄少天突然绷住脸,表情在一瞬间凝固,目光锐利如箭,然后又在一瞬之后突然消失,只剩下沉静如水的深沉,带着不符合年龄和阅历的老练,又显露出一丝的想掩盖也掩盖不住的稚嫩——这就是此时此刻的赵无忌,黄少天既是将这个角色“演绎”得淋漓尽致,又是将这个人物“创造”得更加鲜活。

少年意气与春争。

这一刻陈一突然觉得镜头前的黄少天有点恍惚,他想形容一下他,却找不到合适的词语,这个演过了多如天上繁星的配角的演员,好像在这一刻迸发了主演应该有的气势——他才是一部剧的灵魂,所有的光辉于他身上诠释,哪怕与他对戏的人演技再好、气势再强,却无法与他抗衡,那不仅仅是来自赵无忌这个角色的“无忌”,更是来自黄少天身上的气质——他蛰伏了太久,山雪茫茫,林风嘶锐,终于在此刻,天光破晓,红日初升!

黄少天喉结微动:“如果你要到一座山上去,你叫山过来,山会不会过来?”

他的语气里甚至带了一点挑衅的味道。

张新杰道:“不会。”

“那你怎么办?”

“我自己走过去。”

张新杰的尾音甚至还没有落下,黄少天已经动了,他迈步向前走,脚步虚虚实实,甚至带着点俏皮,他背对着张新杰:“我做事也常常用这法子,如果我找不到他,我就会想法子让他来找我。”
  
  
  
  
  
  
  
  
  借太太本人的一句话结尾:自此日,同君往。
  
  吃好喝好,长命百岁。耶!
  
  
  
  
  
    以上。
    明阶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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